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正式踏入7月了
一大波新规&变化向你袭来!
事关你我的生活
快一起来看看吧
1《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7月起施行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管理办法》是我市首部综合性、系统性、全面性的建筑废弃物管理规章,更是一部体现住建特色具有较高质量的政府规章。
《管理办法》通过设立源头排放核准、中间运输备案、末端消纳备案、信用管理和电子联单管理等一系列措施,达到精准掌握我市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及处置去向的目的。从而实现建筑废弃物处置全过程监管,彻底解决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多少、谁来运、排到哪”的问题,落实省固废管理专项工作关于“每一吨固体废弃物处理去向都要有迹可查”的要求。
同时,《管理办法》着重强调建筑废弃物源头减排与综合利用。
在源头减排方面,《管理办法》设置了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制度,配套相应的技术规范,在国内首次提出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指标,引导建设工程在规划、设计、施工各阶段优化方案以减少建筑废弃物排放。
在综合利用方面,《管理办法》通过财政补贴、用地安排、租金减免、产品认定及推广等鼓励措施,推动我市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壮大,使得建筑废弃物产生于建设工程,最终又回用于建设工程,实现资源化利用。
2《深圳市业主共有资金监督管理办法》7月起施行
备受关注的《深圳市业主共有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业主共有资金的内容和范围,要求账户信息应实时和定期公开确保业主知情权,并规定大额资金支出事前公示防止资金滥用。
什么是业主共有资金?《办法》明确,业主共有资金是指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资金,包括:共有物业收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业主依据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决定分摊的费用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办法》规定,业主、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监事负责监督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求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开户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信息平台上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公开账户信息:
一是实时公开业主共有资金账户的基本信息及交易明细。
二是按季度公示业主共有资金账目信息。
在大额资金支出监管方面,《办法》明确,十万元以上的业主共有资金属于大额资金。对于大额业主共有资金的支出,账户开户单位应当提前十日公示资金支出需求。考虑到各小区情况不同,《办法》还规定,业主大会可以决定对十万元以下的业主共有资金支出参照大额资金支出方式委托数据共享银行进行监管,具体金额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
那么,业主共有资金使用究竟由谁说了算呢?《办法》规定,业主委员会参照住房和建设部门发布的示范文本拟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共有物业和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办法,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办法》明确,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外,业主大会可以在一定金额范围内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业主委员会、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出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提案,按规定程序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办法》还规定,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物业管理费的标准、业主人数,并综合考虑业主委员会委员、执行秘书与财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执行秘书与财务人员薪酬的标准,从业主共有资金中列支。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不领取津贴。
3《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7月起施行
深圳重新修订发布《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均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社会和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项目从进入在线审批系统到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审批,整个过程的审批时限将分别从45个工作日和97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和41个工作日,审批效率大大提升。
据了解,此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亮点突出。针对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市发改委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建立了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实行“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分离”原则,把技术审查部分挪到立项阶段之前,让各个审批部门来到前端,通过多规合一平台系统和项目审批系统,对项目建设的条件边界共同会诊,在立项之前完成规划、技术审查,解决了规划“打架”问题,形成了较为成熟的项目方案。进入审批阶段后,已参与前段审查会诊的部门,原则上不再组织类似的技术评审和审查工作,实现审批时限缩减、审批质量不减。
推行联合验收,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规划、消防、人防、民用建筑节能等各专项验收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一家牵头,一窗受理,限时办结。企业可一次完成验收,极大简化了程序、减压环节、压缩时限,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4 深圳7月1日起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
7月1日起,深圳市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水务、交通)工程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日前发布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
《通知》适用范围包括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市财政性资金和社会资本开展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水务、交通)等工程项目,但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需上报省和国家审批的重大工程,油气库、油气长输管线、民爆仓库等重大危险源项目、保密工程,以及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随着施工图审查取消,7月1日起,深圳市将启用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该系统统一数字化图纸标准和格式,将实现全市工程施工图数字化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及签章(字)人员的信息全部电子化,并与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
《通知》同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或办理施工备案时提交告知承诺书。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上传管理系统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追究违反承诺行为的责任。
为加强工程设计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管,《通知》要求各部门建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同时,《通知》明确要求对勘察现场作业情况及勘察、设计文件进行抽查,提出了抽查重点项目类型;要求各部门依法处理抽查或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从业情况开展信用评价;要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抽查施工现场使用的设计文件。
5《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暂行规定》7月起施行
为了更有效更规范地进行管理,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参考和借鉴香港郊野公园的管理经验,《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暂行规定》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这是中国内地第一部针对郊野公园的管理办法,根据规定,从7月1日起,社会车辆将不能进入马峦山郊野公园园区。
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计划在7月1日至7月15日之间设立缓冲期,对社会车辆进行告知,自7月16日起严格按照管控措施严格执行。
《规定》明确,将实施入园车辆管控制度,从周一到周五,办车辆通行证给本地居民上山,在节假日和双休日,整个
在郊野公园的马峦入口,已经配套建设了两个临时停车场,提供900多个车位。游客可以将车辆停放在这里,然后步行上山。接下来,园区还会有巴士与公交站接驳,将游客运送到停车场。
6深圳7月1日起对重型城市车辆执行“国六”排放标准
为了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根据国家标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的规定,7月1日起,深圳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城市车辆应符合“国六a”排放标准。
据了解,目前,国家将“国六”排放标准分为“国六a”和“国六b”两个阶段,“国六b”排放标准比“国六a”更为严格。
重型城市车辆指的是在城市运行且最大总质量为3.5吨以上的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重型城市车辆主要包括重型燃气城市车辆和重型柴油城市车辆。其中,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适用于装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M2、M3、N1、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吨的M1类汽车。
据悉,“国六”排放标准的城市车辆一般需要公开环保信息。目前,车主可以登录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平台,查询车辆排放标准相关信息。
7 深圳住房公积金有调整!7月1日起执行
6月29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深圳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深圳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通知》指出,7月1日起,所有单位可根据职工2019年工资情况为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1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7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该法实现了不同公职人员处分标准的统一,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新出台的政务处分法明确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不同处分。对情节轻微的可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再严重的依次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乃至开除等处理种类。
2 首个关于直播带货的规范正式施行
6月24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这是国内出台的第一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专门规范。《规范》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对于商家,《规范》明确规定,主播向商家、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等提供的营销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对于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规范》规定,社交平台类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规范内部交易秩序,禁止主播诱导用户绕过合法交易程序在社交群组进行线下交易。
3 全国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买新车可选装原厂ETC
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公告》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
2020年2月11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调整《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的通知,其中一项提到: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新申请产品准入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 ETC 车载装置,供用户自主选装。
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建立药品加快上市注册制度,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对符合条件的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可以申请适用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及特别审批程序。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创新疫苗;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品;符合附条件批准的药品;国家药监局规定其他优先审评审批的情形,在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时,可以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按照规定赋予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追溯标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药品追溯,及时准确记录、保存药品追溯数据,并向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提供追溯信息。
4 口罩正式实施新标准
2019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呼吸防护标准GB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2020年7月1日实施,将对KN95型口罩在呼吸阻力、气密性、实用性能、清洗和消毒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更能反映口罩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性能。
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在此之前,呼吸防护标准使用的是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KN100口罩为其规定的高防护等级,相比于KN95与KN90防护效率更高。
6《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农业农村部印发《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农村土地承包数据保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建立数据备份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损毁或丢失。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复制、更改和删除数据。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的使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实现数据互通共享。承包农户、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相关资料。
7《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等8项文件同时废止。《办法》适用于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案发银行保险机构在知悉或应当知悉案件发生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确认报告分别报送法人总部和属地派出机构。
8 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施行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日前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其中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
主要变化:
一是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
二是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三是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开放试点。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9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提至10万元
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公告明确,海南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从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不限次数。
《公告》明确,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手机和酒类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10《森林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森林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森林法》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商品林则由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以此来保护好各类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
此外,新《森林法》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再办理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的采伐,按照《公路法》《防洪法》《城市绿化条例》等规定进行管理。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正式施行。据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我国社区矫正领域首部专门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30日通过《港区国安法》,并按《基本法》第十八条在征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区政府的意见后,把该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港区国安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决定》)而制定。按《决定》规定,《港区国安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香港公布实施,有关公布已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签署,并于6月30日晚11时刊宪生效。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市明德创新企业成长研究院成立于2011年,以中国企业创新与成长问题为导向,深入调查和研究中国企业成长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管理问题,整合和聚集全球顶尖高校、研究机构、知名企业的管理、技术及产业专家学者,聚焦于创新成长型企业,为企业人才培养、管理咨询决策、产业链服务等提供综合管理智慧解决方案。
其中卓越汇学习社区是源自于深圳市企业家培育工程,由深圳市明德创新企业成长研究院打造的高端企业家社群,是目前深圳及珠三角地区最活跃的高端企业家社群之一。深圳市明德创新企业成长研究院获得了“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创新人才培训示范平台”的称号,并连续11年承办深圳市企业家培育工程。